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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西药检

08.25

/ 2023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炙甘草(批号:22100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08.25

/ 2023

主要违法事实:桂林鼎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溪黄草(批号:191101)“性状”项不符合规定:“不具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不是标准收载品种)”;报告显示[性状]项应具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但检验结果为:不具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不是标准收载品种)(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本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年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于2019年11月15日生产溪黄草(批号:191101)共计29.25kg(规格500 g/袋共生产溪黄草2.00kg、规格250g/袋共生产溪黄草27.00kg,留样量0.25kg)。共计销售29kg,货值金额为409.50元,违法所得共计406.00元。

07.31

/ 2023

2023年7月24日,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联合广西化妆品协会在南宁市举办化妆品免费普法讲座,重点解读化妆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吸引市内多家企业报名参加。

07.17

/ 2023

自7月3日起,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监督抽样室副主任庞皓元、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陈宇等一行,用时一周先后走访了广西德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广西传善堂药业有限公司、广西一方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新桂玉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涉及进口药材的企业,并与企业负责人就进口药材抽样及时性和合规性、检验时效满意度、服务企业质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向企业宣讲《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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