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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西药检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02-02 分享: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号公告附件.docx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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