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是我国药品管理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至今已走过近40年的历程。
12月1日,自治区药监局在河池市宜州区举办以“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为主题的《药品管理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药检院在活动现场设置展位,开展《药品管理法》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咨询。
活动现场
“如果您遇到并想购买街边兜售的‘名贵药材’和‘打粉药材’,那可要多留个心眼,部分不法商贩会故意夸大药材保健、防病功效,安排团伙成员假扮顾客做“托”引诱,并通过模糊计价、调包加量、以次充好等方式高价出售伪、劣药材,建议您还是到正规的药店、医院进行购买” 。自治区药检院的老师们向现场的民众讲述了药材真伪品鉴别知识,告诉大家在遇到不法商家的违法侵权行为时,我们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向这些危害行为说不。
向现场民众进行普法宣传
向现场民众进行普法宣传
本次活动拓宽药品法普法宣传领域,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广西药品监管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成果,提高公民的科学用药安全意识和增强用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进一步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全区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监管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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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成立第十二届药典委员会。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民族药专家罗轶位列其中,这是此届广西唯一一名当选的药典委委员,也是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专家连续26年当选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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